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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96706熱線消息(記者李文鵬通訊員李明君)小王替朋友高某擔保貸款,但未將此事告訴妻子,結果由於高某未能如期償還借款,小王和高某被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凍結了小王的工資賬戶,小王的妻子發現後非要和小王離婚。近日,經過執行法官勸解,小王的妻子終於和小王破鏡重圓。
據瞭解,小王是濟南某有限公司職工。2009年10月的一天,朋友高某和小王商量,讓小王替其擔保貸款30000元。小王不好意思駁高某的面子,就到銀行簽了擔保合同,心想反正高某一年後就會償還,未將此事告訴妻子。
然而事與願違,高某由於違反廠規被公司開除,貸款也未能如期歸還。2011年4月,銀行將小王和高某一同訴上法庭,並於6月依法判決高某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小王承擔連帶責任。小王和高某在規定的期限內均沒有償還貸款,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凍結了小王的工資賬戶。
小王的妻子發現小王的工資無法提取,向小王詢問,小王不得不將實情相告,妻子立即就翻臉回孃家居住,非要和小王離婚不可。小王無奈到法院央求執行法官解開工資賬戶,以挽回將要失敗的婚姻。執行法官讓小王陪妻子到法院與執行法官見面。
近日,小王終於勸說妻子來到法院,執行法官向其講明小王形成的擔保之債屬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離婚也無法脫離還賬的事實,希望夫妻倆能正確面對現實,儘快了結案件。經過執行法官勸說,小王感覺十分後悔,妻子的態度也慢慢轉變,兩人答應十天之內一定還清借款,絕對不背賴賬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