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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去年10月,張俊山的妻子奇弘在新疆石河子市某醫院剖腹產生下女兒文文後,因術中大出血,等血13個小時後多器官衰竭導致死亡。一審法院審案查明,奇弘作爲高危妊娠孕婦,醫院從決定手術到實施手術,一直未對患者奇弘按規範要求驗血型,更沒有針對性備血。
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醫院違反診療規範,術前未對產婦奇弘驗血、備血,致奇弘死亡,判令醫院向奇弘家人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各項損失44萬餘元,其中精神撫慰金5萬元。
-法官說法
術前未驗血醫院有錯
法院認爲,在孕婦奇弘需要輸血搶救時,醫院未作好術前驗血、備血準備工作,延誤了搶救時間。在奇弘大出血不能有效糾正的情況下,因血液不能及時供應,限制了本可以不失時機進行子宮切除術有效解決止血,以挽救生命的機會,是醫院因違反診療規範的行爲,導致了奇弘因失血性休克,心功能衰竭死亡。
通過這個血的教訓,現在事發醫院已經把所有住院需驗血的病人都要進行RH血型檢查,對於挽救更多人的生命,也許是一個進步。 (潘從武董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