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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本是親兄弟,僅因對哥哥不滿,弟弟徐某故意不給哥哥還錢,拒絕執行生效的裁判文書,沒想到換來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被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判決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而哥哥看到弟弟因此獲刑,心裏像打翻了五味瓶。
徐某說,從一開始他就知道會敗訴,在第一次判決下來時他手裏還有100多萬元,有履行能力,可是因爲心裏恨哥哥,寧願把錢交訴訟費,也不想給哥哥錢。據徐某講,走完整個訴訟程序他交了40萬元的訴訟費。自己還有60多萬元,出於對哥哥的私人怨憤,便四處躲藏將60多萬元揮霍殆盡。
-記者感言
逃避是又一次的錯誤
徐某爲了泄憤遲遲不給哥哥那份錢,還想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時間,最後乾脆到處躲避執行法官,殊不知,因泄憤不給錢,本已是錯了,而這種逃避的心理,讓他又一次犯了錯,最終把自己送進了牢房。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存在逃避心理,在自己與社會及他人發生矛盾及衝突時,不能自覺地解決矛盾、衝突,而是採取躲避的方式,便出現了拖延、躲避等心態。這是一種不能正視現實、盲目樂觀的心理,其直接後果是導致再次犯錯。 (潘從武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