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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深化“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爲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鞏固“分析、查擺、解決隊伍突出問題”專項教育整頓活動成果,進一步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天津市公安局決定從現在開始到9月底,在全局範圍內集中開展“公安民警評幹部”工作。
開展“公安民警評幹部”工作,旨在通過組織廣大民警進行民主評議,廣泛聽取全局民警的意見建議,檢驗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貫徹落實市局黨委《關於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的決議》的成效,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水平,反映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全面瞭解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現狀,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今後的努力方向,使每個領導班子、每名領導幹部真正“受教育、有觸動、知不足、有提升”。
此次評議工作分爲三個層次。一是各單位基層科室所隊的全體民警評議所在科室所隊的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二是基層科室所隊全體領導和民警代表評議各單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三是各單位主要領導和基層科室所隊領導、民警代表評議市局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此次評議工作採取“背對背”無記名的方式,對領導班子的評議內容包括:一是自身建設,主要包括班子結構和能力、民主集中制、團結協作、表率作用、廉政建設等方面內容;二是隊伍建設,主要包括班子形象、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工作、選拔幹部、從嚴管理、教育訓練、關愛民警、文體活動、工作業績、隊伍狀況等方面內容。對領導幹部的評議內容主要是德(思想政治素質、個人品德、職業道德)、能(知識水平、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績(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工作業績)、廉(廉潔自律、公正公平、以身作則)五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