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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8日電(記者常紅)中國社會科學院近日發佈的《2011中國城市藍皮書》指出,房產往往是一個家庭的命脈,房子的拆遷關係到家庭的利益,如果處理不好,很容易引發“家庭地震”和社會衝突。拆遷問題是關係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政府部門一方面要改變城市面貌,進行舊城改造,另一方面又要保持社會安定。城市拆遷中的民生利益要大於經濟利益。
藍皮書認爲,伴隨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及城市改造力度的加大,中國城市房屋拆遷進入快速發展階段。集中表現在拆遷規模快速增長;拆遷項目相對集中;在被拆遷戶中,低收入、低補償款的拆遷居民比例呈增加趨勢等。由於拆遷規模過大,被拆遷項目集中,部分城市和地區房價上漲較快,而被拆遷居民大多數爲收入較低的家庭,導致中低價位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需求猛增。與此比較,城市中低價位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供應明顯不足,供需矛盾激化使得城市房屋拆遷矛盾更加突出。
伴隨着城市拆遷的推進,我國在1991年3月22日國務院頒佈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隨後每隔十年分別出臺一個新的條例取代了舊的條例(分別簡稱爲1991年版,2001年版,2011年版)。可以說條例正在逐步完善,包括界定了清楚的公共利益;改行政強制執行爲司法強制執行;改“作價補償”爲“市價補償”等。藍皮書通過借鑑國外和地區的拆遷經驗,提出一些值得借鑑的經驗,包括一是嚴格限制政府組織的拆遷;二是公共徵收程序;三是提高補償範圍,包括權利維護費用;四是嚴格規定最低補償費用爲以同區平均價格購買不超過7年樓齡的同樣面積住宅一套。
最後,藍皮書提出了完善城市房地產拆遷的對策建議,一是改革土地制度和財稅制度,解決“土地財政”問題;二是完善領導幹部政績考覈政策,把城市拆遷導致的羣體衝突當作任免的一票否決機制;三是建立健全房屋拆遷聽證制度;四是建立協調機制,充分溝通拆遷戶與政府的訴求;五是提高補償標準豐富拆遷安置手段,把城市拆遷完善到城市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