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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時候,只有信息足夠對稱,公衆才能在事關自身健康和利益時,作出更爲理性的判斷。對於勾兌醋也是這樣,所謂的勾兌醋到底能否接受,所謂的勾兌醋在售賣過程中是否做到了宣傳透明?這些問題將直接影響着消費者的判斷
□法治觀察
乾羽
6日,山西醋產業協會副會長王建忠透露:市場上銷售的真正意義上的山西老陳醋不足5%,也就是說,消費者平常喝的基本都是醋精勾兌的。據介紹,正規液態醋製造時先要對大米等原材料高溫酒化然後醋化,這有一個發酵週期,釀醋的週期標準是在28天左右,如果是山西陳醋的話,還要有沉澱的過程,需要放兩三個月甚至一年。而用冰醋酸或者醋精勾兌完全不需要發酵,只要一天甚至更短的時間就能完成生產(8月7日《京華時報》)。有商業的地方本應該有美德,市場的道德化將有助於競爭者獲得聲譽與口碑,從而獲得市場。可遺憾的是,很多時候,市場不僅沒有呈現出其美德,反而暴露出其缺德的一面:濫用添加劑,以降低成本;虛假宣傳,以賺取暴利。這樣的案例最近便不少,我們耳熟能詳的一些品牌,都在事實面前現出原形。如今,最新的一個“上榜者”就是國人喜愛的陳醋。作爲日常的調味品,真正意義上的陳醋竟然不足5%,其他的陳醋不僅不陳,反而快得很、新鮮得很。這樣尷尬的事實對於國人來說,當然是難以接受的——我們所消費的商品中,到底有多少是名不符實的?所以,在消息公佈後,網絡輿論的一致態度就是憤怒和質疑。這種態度可以看成是對陳醋不陳的惱怒,在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喜歡被愚弄?明明是勾兌醋,卻偏偏要號稱是陳醋,這豈不是拿消費者當猴耍?而且,更惡劣的是,很多陳醋還是用工業冰醋酸勾兌的,這種拿消費者健康不當回事的做法,到底是賣醋,還是在要人命?當然,這種憤怒的態度也與最近頻發的質量問題和虛假宣傳有關,不管是食品領域的,還是生活領域的質量問題、虛假宣傳,都讓消費者處於一種茫然之中。他們不明白爲何有這麼多商品存在問題,難道市場經濟允許假貨氾濫?難道消費者天生就該被“宰”?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在公衆的質疑中,很主要的一個矛頭指向了食醋國家標準。2000年,我國出臺的配製食醋國家標準規定,配製食醋必須是指以釀造食醋爲主體,與食用冰醋酸、食品添加劑混合配製而成的調味醋。標準同時強調,企業在生產配製醋時不得使用工業冰醋酸。在新聞的解讀中,這個標準被認爲是勾兌醋大行其道的原因。的確,所謂名正言順,既然國家標準允許了混合配製,既然勾兌的成本遠低於釀造,勾兌怎麼會不流行呢?商人可不是面對利益無動於衷的聖人。此時,逆淘汰就可能流行,那些真正用心釀造者會因爲成本過高而遭到市場的排斥。同時,商業道德的底線也會不斷下滑,爲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很多企業會毅然使用工業冰醋酸。公衆對國家標準的質疑可以理解,但一個問題也需要理性地釐清:勾兌醋到底是一個質量問題還是知情問題?如果,沒有勾兌工業冰醋酸,勾兌醋就不會有質量問題,則勾兌就只是一個知情問題,此時,儘管勾兌醋的質量和口感可能比不上釀造的陳醋,但說到底還是一個知不知道的問題:如果消費者知道,而且是用較低的價格買到,則這樣的勾兌醋似乎也有生存的空間。至於,勾兌工業冰醋酸的問題,則是一個執法和監管的問題,與陳醋的國標本身沒有多大的關聯性。即使這個國標提高之後,用工業冰醋酸勾兌的情形也可能出現。當然,如果勾兌醋是一個質量問題,則整個事情將要嚴重得多。所以,在面對勾兌醋新聞時,首先應該追問的一個問題是,勾兌醋到底是一個質量問題還是知情問題?是質量問題就需要修正標準,而如果是知情問題則需要加強監管。這時,就需要有關部門能夠及時站出來對食醋國家標準進行一番解釋,以消除公衆因爲不知情而產生的恐慌。任何時候,只有信息足夠對稱,公衆才能在事關自身健康和利益時,作出更爲理性的判斷。對於勾兌醋也是這樣,所謂的勾兌醋到底能否接受,所謂的勾兌醋在售賣過程中是否做到了透明?這些問題將直接影響着消費者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