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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維仲裁事業的發展必須依靠自己建立起來的社會公信力已成爲仲裁界共識。全國仲裁機構將緊緊圍繞建設社會公信力這一中心開展仲裁機構的各項建設工作。這是《法制日報》記者從7月26日至28日召開的2011年全國仲裁年會上獲悉的。
原國務院法制辦主任、中國仲裁協會籌備領導小組顧問楊景宇在出席仲裁年會時表示,仲裁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從仲裁業目前發展的現狀來看,成績顯著,但在新形勢下仲裁業必須謀求新的出路,而加強自身的社會公信力建設是主要路徑。
國務院法制辦盧雲華司長在會議上強調,社會公信力是仲裁事業發展的生命線。在我國仲裁事業建立之初,各方面條件還較爲欠缺,仲裁業自身也處於稚嫩期,這就決定了其發展模式只能以社會助推型爲主。而如今,隨着仲裁事業的不斷積累和發展,仲裁業依靠自身贏得的社會公信力來謀求發展的時機日趨成熟,全面開展仲裁業社會公信力建設的條件也正在逐步具備。
盧雲華對全國仲裁機構提出要求:要緊緊圍繞建設社會公信力這個中心開展仲裁機構的各項建設工作,包括仲裁機構軟硬件建設、機構管理案件管理制度建設、仲裁隊伍建設、仲裁服務和仲裁形象建設、精神面貌和作風素質建設以及仲裁社會生態環境建設等,要把仲裁服務品牌建設和社會公信力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努力構築社會對仲裁事業的政治信賴、專業信賴和品質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