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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劉愛國實習生夏瑩記者馬輝)給中介和賣方,都交了定金後,賣方終止了交易,中介公司卻不願賠償。
張南燕日前投訴,她在武漢智博聯合房地產代理公司得知,南湖公園世家有套二手房要賣,便立即向中介方交定金7000元,還向賣方交了2萬定金;同時,又着手辦理銀行貸款。
正準備過戶時,因賣方離婚,導致交易失敗,賣方如約退了2萬定金,並賠違約金1.7萬。可中介公司卻只願退定金,不願賠償。
洪山消協覈實投訴後認爲,中介方收取定金,就應該保證交易成功,若不成功,應負違約責任。後經調解,中介方昨日已同意,除退定金7000元外,另賠給張南燕違約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