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晚報訊昨日,我市出臺《重慶市小餐飲臨時許可審查規範》,規定小餐飲必須有固定加工經營場所,食品加工操作區(廚房)設在室內,廚房內不得設衛生間。
該規範所稱的小餐飲服務提供者,指加工經營場所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或者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的小餐館、小吃店、小飲品店、小農家樂、小食堂等。
依照該規範,餐具經洗滌液洗滌或消毒液消毒後,均應採用清潔的自來水沖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