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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見習記者萬凌記者王震)昨日上午同濟醫院,黃陂祁家灣街車站村49歲的楊發生接受了妹妹嚴桂香的捐腎,併成功完成了腎移植手術。
此前,腎移植手術申請一直得不到批准。原來,楊發生和嚴桂香本來是親兄妹。33年前,妹妹過繼給姑媽並改了姓,但是兄妹倆走動頻繁。現在,村委會以及派出所都能證明他們是親兄妹。可是按照相關程序,他們必須提供過繼之前的戶口簿,以證明直系親屬關係,因爲沒有這個戶口簿,他們一直無法做手術。
本報5月11日報道了此事後,經過省衛生廳協調,同濟醫院同意兄妹倆進行DNA鑑定。後經醫院和省衛生廳兩次討論,最終批准其手術請求。對此,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科副主任醫師魏醫生解釋說,器官移植手術對捐贈方有潛在損害,國內醫學界並不鼓勵活體器官捐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