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王秋實)許先生爲給女兒上戶口做親子鑑定,發現養育了6年的女兒竟不是親生的。許先生將孩子的生母、自己的前女友陳女士起訴到法院,要求將孩子“退”給陳女士撫養,並索賠16萬元。昨天,此案在通州法院漷縣法庭開庭審理,陳女士當庭要求重新鑑定。
許先生與陳女士原是一對戀人,2005年,兩人在未辦理婚姻登記的情況下生下一個女兒小倩(化名)。2010年,爲給小倩辦戶口,兩人通過法院達成調解協議,小倩由許先生撫養。因辦理戶口需提供親子證明,許先生和陳女士委託一司法鑑定中心進行親子鑑定。今年6月鑑定得出結論,陳女士是小倩的生物學母親,不支持許先生是小倩的生物學父親。
許先生認爲,6年中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小倩當親生女兒疼愛,傾注了很多感情。而前女友陳女士不僅未對孩子盡任何撫養義務,還向他隱瞞孩子不是其親生女兒的事實,在精神上對他造成了巨大傷害,經濟上也造成了損失。
爲此,許先生請求法院判令小倩由其生母陳女士撫養,同時返還他撫養小倩所支出的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共16萬元。昨天,小倩生母陳女士表示,對親子鑑定有懷疑,她申請重新進行鑑定。她同意“收回”小倩撫養權,但拒絕支付賠償。昨天,此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