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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肖娟通訊員錢小軍孫軍張振宇實習生鄒思)遇到交警正常執法,不僅不配合,還要動手打人,近兩日,我市接連發生3起暴力阻礙民警正常執法案件。昨日獲悉,這三人均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棋牌室老闆拳打協管員
8日,江岸大隊民警陳燕濤帶着協管員胡忠民在高雄路對違停車輛進行整治。
下午5時45分左右,在一家名爲“聚點”棋牌室門前,民警給兩臺違停車輛攝錄後貼上違停告知單。“這是我店裏顧客的車,算了算了”,棋牌室店主遊某出來,將單子撕下,要民警收回。被民警拒絕後,遊某惱羞成怒,拿着違停告知單要貼到協管員胡忠民身上。
胡忠民將他的手擋開,結果遊某竟揮拳打在胡忠民臉上,致使其眼鏡被打破,臉部挫傷,鼻子流血。陳燕濤見此情況馬上進行制止,並將情況上報中隊通知了110。
江岸分局臺北所民警趕到現場時,遊某已離開門店,當晚纔到臺北所接受調查。次日,臺北所作出處理決定,46歲的遊某因毆打傷害他人被治安拘留5天,罰款200元。
無證摩托車主毆打民警
9日下午3時10分左右,江岸大隊民警張新文在解放大道百步亭路口附近執勤,發現一輛無牌兩輪摩托車駛來,便上前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
該車在路中停下,張新文檢查發現,該車車主餘某無駕駛證,車輛也無正常手續,便按照相關規定準備對其開具暫扣憑證。
餘某罵罵咧咧,拒不接受民警處罰。正好此時又有一輛違章車輛行駛過來,趁着民警上前示意攔停,餘某突然踢了張新文一腳。張新文轉身問其“爲什麼打人?”餘某一拳打向張新文面部,將其警帽打落在地上。
兩位民警趕去將餘某控制住,送往丹水池派出所接受調查。餘某承認其抗拒執法、毆打民警的違法情節,派出所按照治安處罰條例有關規定,對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衝崗未果腳踹交警
9日上午9時10分,民警曾藝在青山區友誼大道園林路口執勤,發現一輛電動自行車在機動車道上違法行駛,便吹響警哨,伸手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不料駕車的中年女子不僅不停車,反而加速強行衝崗,民警見狀上前一把將該車拽住,並告知其電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違法事實。
該女子周某從車上下來,拒不配合民警執法,反而暴跳如雷,邊拍着電動車邊大聲嚷叫,還突然伸腿向民警腹部連踹兩腳。周某被隨後趕來的民警制止,並帶回青山大隊審查。警方依法對周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周某還將受到罰款、扣車等相關處罰。
執法行爲應受保護
交管部門介紹,當前,廣大交警都在努力投入工作,加大對交通秩序和“三類車”的整治力度,希望能按期實現整改目標,實現對社會的公開承諾。
交警指出,市民面對交警處罰,或多或少會產生牴觸反抗情緒,但是,用暴力手段阻礙執法,看上去是侵害了警察個人的合法權益,實質上是對國家法律尊嚴的藐視和對公安機關執法權威的挑戰。
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襲警和阻礙民警正常執行公務的行爲將一律嚴厲打擊,以維護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及正當執法權益。
相關法律人士也指出,執勤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爲受法律保護,當事人應積極配合。如有疑問,當事人可通過向公安機關提出行政複議、投訴、進行申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合法途徑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