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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機場邊檢站近期在辦理大陸赴臺灣旅遊團入境手續時瞭解到,不少大陸旅客在臺灣隨身攜帶了過量的香菸和酒,懷有僥倖心理未向海關申報,結果被臺灣相關部門查扣並罰款。天津機場邊檢站結合國家旅遊局相關文件精神向廣大遊客提出如下警示:
一是大陸居民赴臺旅遊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監管辦法》及有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二是臺灣規定,年滿20歲的成年旅客可免稅攜帶自用酒類1公升(不限瓶數),香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一磅出境。攜帶免稅商品符合規定的,可免向海關申報,從綠色通道過關;隱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的,一經查獲,將依照臺灣地方當局的緝私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
三是旅遊者應儘量參加赴臺遊組團社召開的行前說明會,充分了解臺灣當地的基本情況、注意事項,尊重、遵守臺灣當地的法律法規,服從領隊人員的統一管理;赴臺遊組團社要主動告知領隊及遊客臺灣有關入境旅客攜帶免稅菸酒的數量規定。(通訊員馮樹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