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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哉致意
在現今高科技時代,有諸多物什令人既愛又恨。越來越多無處不在的攝像頭,恐怕該是其中之一。
現實生活中,還真離不開攝像頭。你住的小區越高檔,攝像頭越多。小區失盜了,公安部門一“捯錄像”,很快破案。怪不得又精又靈的小偷輕易不奔高檔小區下手哩。他最愛光顧的,就是沒裝攝像頭或存在攝錄盲區的地方。還有交通案及兇殺案,更是離不開攝像頭。誰違章了,誰殺人了,都有攝錄在。叫你過後多少天,都難逃法網。如此看來,我們是真真離不開這小小的攝像頭了,因爲它保障了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與和諧生活。
然而,從辯證法角度講,什麼事情都有其兩面性。這可愛的攝像頭,也有其可恨之處,就是在不合理使用時,帶給人們的煩惱。草民比不得明星,不願意自己的私生活在顯微鏡下不斷地曝光。當他意識到隱私被泄露,立馬想到的就是維權。小夫妻倆入住賓館,剛剛寬衣解帶,卻發現屋頂有個針孔攝影機對準自己,能不憤怒,能不告上法庭?還有一單位,說是出於“節水”目的,將攝像頭安到了女廁所內——是可忍孰不可忍?個別歹人甚至利用現代高科技,搞非法攝錄並轉發到網絡,形成“我有本事讓你痛苦”進行訛詐——這已經是嚴重的刑事犯罪了。
近日,某地擬在全市範圍安裝6萬個攝像頭。消息傳來,市民大爲驚恐。如此“讓攝像頭飛”,從今而後,我們還有沒有隱私可言?
也有對攝像頭創造性運用的:韓國首爾市長主動將攝像頭安裝在自己辦公室內。當有人要行賄時,他會笑着指向攝像頭,制止客人的違法行徑,以免過後雙方都有麻煩。當然,這招對鐵了心要貪贓的傢伙不管用,因爲他可以轉至家中、車內、賓館去受賄。
哇噻,攝像頭!既要對不法行爲予以監視,又要對公民的合法權益予以保障——攝像頭這把鋒利的雙刃劍,還真得謹慎出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