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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一個網名爲“tiaozao”的網友在溫州論壇上發帖,稱浙江溫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甬臺溫高速公司)高層人員在2010年年底親自到貴州,未經公司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就購買了50多萬元的茅臺酒。今年6月,尚有庫存,又購買茅臺酒6瓶,花費高達10萬多元。
發帖人感慨:甬臺溫高速公司是一家國有企業,收費員年薪才2.5萬~2.8萬元,他們1年的招待費能養活多少個收費員啊?
帖子發表後,引來衆多網友跟帖:“羊毛出在羊身上,我們在高速公路上被收的錢,原來竟被國企領導拿去買茅臺酒了。”一個網友指責,一瓶茅臺酒價值一兩萬元,相當於普通工薪階層大半年的工資收入,“作爲一家國企,這樣的做派太奢侈。”
“這是國有資產流失。”一些網友紛紛要求公開真相,認爲花費60多萬元公款購買茅臺酒,是一種揮霍浪費行爲,“如涉及違規違法行爲,相關部門應介入調查。”
針對網帖內容,記者向甬臺溫高速公司求證,有關負責人承認了網帖內容,但解釋稱:因茅臺酒不好買,經公司領導研究同意後,去年公司辦公室確實購進了一批酒,“長期收藏使用”。“到目前爲止,這批酒絕大部分存放在公司庫房裏。”
關於發帖網友所說的今年6月所購的10萬餘元的茅臺酒,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稱:“之前已經退購。”但對購買茅臺酒的費用出自哪裏等問題,該負責人沒有迴應。
“企業收藏茅臺幹什麼,當品酒大師還是收藏家?!忽悠媒體和百姓嘛!”“真能扯,你怎麼不說爲了抵禦通脹呢?國企有什麼理由用公款‘收藏茅臺’?”甬臺溫高速公司的說辭,顯然未能消解網民心頭的疑問。
據瞭解,溫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國有企業,成立於2003年5月,負責高速公路的投資、維護、收費及其他配套服務,由招商局集團、溫州市高速公路投資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