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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劉高巖
近日,接連不斷的雷雨給市民帶來諸多麻煩。樹倒砸車、積水淹車等,保險公司並不會全賠,那剩餘的損失該由誰承擔?律師稱,還可以向道路、樹木的管理單位索賠,管理單位只有自證無過錯才能免責。
雨水淹車,道路管理者應“自證無過錯”
車輛在積水路面被困,是降雨中經常出現的情況。對於車輛的損失,平安保險公司稱,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遭水淹,使得發動機受損,可依“涉水險”索賠。不過,保險公司只賠80%。
對於車輛被水浸泡後,車主如若強行啓動發動機,造成二次傷害,各個公司理賠情況不同。有保險公司稱不在理賠範圍之內,而平安保險稱要由公司勘察員到現場查看後決定。
對於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的部分,北京市漢良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益華稱:“目前無明確的法律規定是否該由相關職能部門賠償。”不過,胡益華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精神和原則,他認爲車輛在道路上被浸泡,車主可以向道路的管理者或者所有權人主張賠償權利,如果道路管理者或者所有權人無法證明其無過錯,或者不能證明其盡到了足夠的義務仍無法避免危害的發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至於最後是否得到支持,由法院來判定。不過車主一定要保留好證據,包括照片、錄像資料等,爲索賠做好準備。
大樹砸車,算不算“不可抗力”由法院定
愛車被突然倒下的大樹砸傷,也讓不少車主自嘆倒黴。市園林局一工作人員表示,樹砸傷了車,賠償應該走保險。
不過,北京市漢良律師事務所遲佔亞律師對於園林局的說法表示異議:“車輛被樹砸傷,作爲樹木的所有人或管理者,不能證明其沒有過錯,亦不能證明其已經盡到維護、管理義務,以及無法證明是受害者的過錯,那麼,所有人或管理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另外,“因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不過,遲佔亞認爲,能否按照以上法律執行,還要考慮以下兩點:第一,由於颳大風、下大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如果保險公司可以賠償全部損失,市民無需向相關機構索賠;第二,如果保險公司不賠償或只是部分賠償,那麼,市民就可以向相關機構提出索賠要求,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遲佔亞稱,如果所有人和管理者以“不可抗力”爲由拒絕賠償,理由能否成立,需要法院來加以認定。“受害者要通過錄像、照片、相關資料等保留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