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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8月14日訊(記者宋珊珊) 14日,記者從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去年青島發放的首批《經濟適用住房准予資格登記通知書》和《限價商品住房准予資格登記通知書》有效期臨近,請市民朋友提前辦理年審手續,以免錯過購房良機。
據介紹,2010年青島開始推行新的保障房申購方法。市民需要先取得《經濟適用住房准予資格登記通知書》和《限價商品住房准予資格登記通知書》纔可以申請保障房。
按照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准予資格登記通知書》和《限價商品住房准予資格登記通知書》有效期爲一年。目前首批發放的“準購證”即將到期。市住房保障中心提醒還持有上述通知書的市民,應於通知書有效期滿前,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領取和填寫《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資格複覈表》,並按照表格要求備齊相關資料後,辦理相關資格年審手續。
此外,記者獲悉,目前尚有部分經適房項目有可售房源。凡持有效期內的《經濟適用住房准予資格登記通知書》及個人身份證,仍可到以下項目所在地申購處參加購房登記並選房:李家庵舊村改造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豐和苑二期經濟適用住房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