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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威海8月14日訊(記者馮硯農通訊員崔鵬濤) “搬回家兩天就漏了一地水,三番五次的送回去修,始終修不好。”說起自己買飲水機的遭遇,文登市民馬先生一肚子火。更讓馬先生氣憤的是,多次維修之後他向商家提出換貨,對方竟向他索要15%的“折舊費”。
馬先生說,半個月前他在市區一家電器商店花388購買一臺飲水機。使用第二天,他發現擺放飲水機的地板上莫名其妙出現一灘水。經過仔細檢查,馬先生髮現是自己剛買的飲水機漏水所致。於是他立即帶着飲水機到經銷商處維修。經過檢查,商家告訴馬先生“只是小零件出了
問題”。哪曾想修好一週後,飲水機又開始漏水,馬先生再次帶着飲水機前去討說法。結果商家修完兩天後有開始漏水。馬先生只好帶着飲水機第三次找到商家,並提出了換零件的要求。經銷商卻說更換零件需要消費者負擔費用,如果交付價格15%的折舊費,也可更換一臺新飲水機。
馬先生對此很不滿意,自己買的新貨,明明是產品的質量不合格,不是自己的責任,爲何要自己買單。雙方經過交涉無果後,12日,馬先生來到文登市工商局市場管理所,爲自己討個說法。經調解,經銷商表示願意爲馬先生重新更換一臺同一型號的飲水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