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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我省發佈了2011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今年職工工資增長的基準線爲13%,增幅最高不超過18%,最低不低於4%。“指導線雖然不具備強制性,但對於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的企業來說,職工可以此作爲協商的重要參考。”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記者昨日從省人社廳瞭解到,爲引導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並結合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期目標,省人社廳發佈了我省2011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今年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爲13%,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爲18%,增長下線爲4%。據介紹,工資指導線適用於全省各類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
省人社部門要求,企業應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結合工資指導線要求,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以及不同崗位人員的工資調整幅度。
“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在工資增長基準線和上線之間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水平。對上年工資水平高於全省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倍的企業,一般控制在基準線以下。”省人社部門表示,對於那些生產經營不穩定、經濟效益下降的企業,可按照不低於工資指導線的下線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和水平。另外,因生產經營狀況執行工資增長下線有困難的企業要依法履行相應民主程序,並向職工說明情況。
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我省發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對企業工資分配具有指導作用,但並不具備強制性,企業是否爲職工漲工資仍是自主行爲。“但對於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的企業來說,職工就可以以該工資指導線作爲協商的重要參考。”該負責人表示。
省人社廳要求,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及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本地區或所屬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要推動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指導企業依據發佈的工資指導線,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分配方案。既要促進企業的發展,“又要維護職工的權益,保障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省人社部門表示,各市的實施意見須報省人社廳備案,企業職工的增資方案要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李彥晨記者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