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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天津市採取一系列措施全面推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管理工作。其中明確規定嚴格農村住宅用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目前系列措施已在本市全面實施。
因爲價格一般僅是同地區商品房價格的1/3甚至更低,近年來,不少人看上了購買小產權房。但小產權房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設,沒有經過國有化收購,集體土地是不得用於商品住宅開發的。對此,本市在嚴格禁止的同時,市房屋監管部門也提醒城鎮居民購房者,不要購買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小產權”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產權,這種房屋既沒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購房合同備案。如果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購買了此類房屋,將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不能抵押,也不能進行轉讓,如果遇到拆遷,很可能連居住的權利都不能得到保障,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記者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按照編制完成的《天津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本市將進一步強化土地資源管理,建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網絡系統,統籌安排各類各業用地,積極盤活現有建設用地,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鼓勵工業企業節約集約用地,形成有效市場供應。(渤海早報記者邵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