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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慶警方破獲該市首起特大非法經營“地下錢莊”案,打掉一個利用“空殼公司”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家族式犯罪團伙,涉案金額高達560多億元。
浮出水面
重慶警方表示,此前,國家審計署廣州特派辦發現,去年1月以來,重慶楚和商貿有限公司等19家單位利用各商業銀行公營賬戶向個人賬戶劃轉資金的平臺,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涉及9000餘個銀行賬戶,交易金額累計達450億元人民幣,涉嫌非法經營罪。
爲查清案情,重慶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以經偵總隊爲主體的專案組,不到兩週的時間裏,初步鎖定了一個以廣東潮汕籍陳氏三兄妹爲核心,通過親戚、朋友、同鄉關係爲紐帶的非法“地下錢莊”犯罪團伙。
警方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除之前發現的450億元涉案資金外,從去年10月以來,又有117億元異地資金流入重慶19家涉案對公賬戶中,流入資金涉及百餘家單位個人,分佈在廣東、北京、大連等多個城市,資金來源涉及珠寶、首飾、電子、建築等行業,涉案金額累計達560多億元。上述資金在劃入重慶的多個涉案個人銀行賬戶後,又被轉往異地。
在摸清了該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和活動軌跡後,5月6日,重慶專案組會同廣州、深圳兩地警方,集約近百名警力,在三地對犯罪團伙統一收網,當場抓獲涉案人員25人。
洗錢四招
警方表示,犯罪團伙首先在重慶註冊“空殼”公司,設立了20餘個對公帳戶及數百個個人賬戶,同時在廣東深圳等地設立“業務聯繫人”。“業務聯繫人”接到業務後,便將客戶的對公賬戶資金轉入重慶事先註冊好的對公賬戶中,重慶方再將資金轉入個人賬戶,最後轉入客戶指定的賬戶中,或者非法爲“客戶”兌換外匯出境,並收取交易金額的1%。至3%。作爲手續費。客戶由此便可以規避人民銀行對企業基本賬戶和現金的管理、逃避金融監管將資金匯到境外、隱匿資金走向等非法目的。
根據涉案當事人陳述,結合賬戶資金流向,重慶警方認爲這些非法資金轉移主要有以下幾種目的:
一是非法買賣外匯。客戶因償還境外賭債、支付貨款等原因,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並向境外轉出資金;或者因向境外個人或銀行借款、走私外匯等原因,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從境外轉入資金;
二是改變貸款用途。企業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轉移資金,將銀行劃轉至企業賬戶的貸款轉移出來挪作他用。
三是向境外轉移資金。企業通過“地下錢莊”直接將資金轉移至香港、澳門等地區,用於買房、炒股等;
四是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金用於虛報註冊資本等違法犯罪活動。
辦案人員表示,對於經營“地下錢莊”的收入,深圳團伙和重慶團伙按7:3的比例分成,深圳團伙累計獲利三千餘萬元,重慶團伙累計獲利一千餘萬元。
危害幾何?
重慶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地下錢莊”是近年來頻繁出現的一個新詞,指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買賣外匯、跨境轉款等非法經營業務活動的非法金融組織。其危害性較爲隱蔽,許多羣衆對此並不瞭解。
他表示,“地下錢莊”的危害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擾亂國家經濟金融秩序。二是危害國家經濟利益。“地下錢莊”爲衆多企業偷逃稅費提供了地下通道,使國家稅收蒙受損失。三是引發和助長各類犯罪。“地下錢莊”爲具有洗錢需求的犯罪分子服務,使其洗錢目的得以實現。
重慶警方認爲,對於“地下錢莊”打擊應加大打擊力度,在具體辦案時宜創新思路,有時可以結合實際情況,改變以資金爲主導的常規辦案思維模式,直接切入“明確犯罪團伙”這一案件核心,摸清其人員構成和組織關係。此外,可以多讓金融專家協同辦案,例如此案中,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專門派出金融專家直接參與案件,取得了較好效果。
(據新華社重慶8月1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