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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檢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環節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當前食品安全方面屢屢出現的問題,天津市檢察機關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監管環節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通過深入有關部門調研,及時發現問題,並積極採取措施,開展專項預防工作,收到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高檢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環節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通知》下發後,市各級檢察機關相繼成立了預防工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環節犯罪預防工作。在加強領導的同時,各級檢察院預防部門深入到轄區內衛生、藥監、質監、商委、工商、糧食等部門廣泛開展調查研究。調研內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單位、具體職責、執法依據、具體管理科室、崗位風險點和風險環節以及對檢察機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預防職務犯罪的需求和意見。通過調研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兩個:一是存在多頭分管和都不管現象。目前負責食品安全的單位涉及到衛生、藥監、農委、質監、商委、工商、工經委、綜合執法、糧食、海關、環保、供銷社等單位,一旦出現問題,相互推諉,難以分清責任;二是對一些無照經營的小商小販無法實施有效監管。
在廣泛調研發現問題的同時,市各級檢察機關積極做好法制宣傳和警示教育工作,幫助企業改章建制,堵塞漏洞。河東區檢察院、東麗區檢察院、靜海縣檢察院先後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開展警示教育十餘次,透徹講解該領域多發易發的職務犯罪罪名和誘發職務犯罪的環節和風險點,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人員敲響警鐘。
此外,市檢察機關還充分運用偵防一體化工作機制,職務犯罪預防部門主動與反貪、反瀆、偵監、公訴等業務部門溝通協調,形成合力,並通過召開聯席會等形式,加強與衛生、藥監、質監等部門的溝通,及時獲取第一手資料,一旦發現職務犯罪案件線索,偵查部門及時立案,預防部門及時跟進,提前介入,開展同步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