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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門負責人近日表示,我國將推進建築等領域的節能減排,開展綠色建築行動,揚州準備建一座可以真正住進人去的“零碳社區”。低碳型建築引起了新一輪熱議。
有專家表示,現代建築的基本理念應該是實現“低能耗、高舒適度”的完美結合,建設生態、節能住宅,並不意味着高技術、高成本,完全可以利用簡單、適用技術,並呼籲發展節能和綠色建築,要加快立法。
城市建設領域亟待低碳發展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近日審議並原則同意“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以及節能目標分解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博士生導師慄德祥表示,爲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資源能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的挑戰,人類遵循碳素循環概念,提出發展低碳經濟、建設低碳社會的戰略目標,並得到越來越廣泛的理解和認同。
2010年中國能源整體消費狀況顯示,在工業、建築、交通三大高能耗領域中,建築能耗所佔的比重正不斷上升。
“目前,我國的經濟規模已躍居世界第二位,新建築大量增加,建築能耗也持續增加。”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兼祕書長張元端告訴記者,一直以來,我國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很低。物耗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鋼材消耗高出10%至25%;每拌和一立方米混凝土要多消耗水泥80公斤;衛生潔具的耗水量高出30%以上;污水回用率僅爲發達國家的25%。單位建築面積採暖空調的耗能量,外牆大體是發達國家的四至五倍,屋頂是2.5倍;單位建築面積的採暖和空調負荷是發達國家的二至三倍左右。
慄德祥認爲,城市建設領域低碳發展主要體現在三個層面:宏觀層面建設低碳型生態城市,中觀層面建設低碳型生態社區(含園區、城市綜合體),微觀層面建設低碳型綠色建築。
在慄德祥看來,低碳建築與綠色建築相比,綠色建築注重綠色技術集成和目標的標識性,而低碳建築強調碳減排效果和能源結構的低碳化。兩者結合起來就是低碳型綠色建築。
低能耗高舒適度成爲建築理念
低碳建築是不是意味着要犧牲一定的舒適度呢?張元端表示,對現代建築的基本理念應該是實現“低能耗、高舒適度”的完美結合,最大限度利用自然能源,儘量減少能源與資源浪費。“新建建築必須是節能建築,樓頂都要裝太陽能吸熱板、雨水收集裝置和冷熱空氣交換器。”
由此看來,不犧牲舒適度的前提下實現低碳節能要靠科技助力。“發展節能和綠色建築,要充分依靠科技進步。要配套發展與節能與綠色建築有關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並逐步向標準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發展。”張元端說。
他進一步表示,特別是節能,採用單項技術往往難以奏效,要對建築“從頭到腳”採取配套技術措施。例如,單單採用外牆節能措施還不夠,應同時採用新的門窗節能技術,並改進採暖技術。目前建築物的外窗戶越開越大,成爲傳熱和散熱的薄弱環節。國外已將節能門窗的重點放在“整窗”上,節能手段包括低輻射玻璃、惰性氣體充填雙層玻璃、陽光控制膜玻璃和暖延邊技術等。同時,採用遮陽技術,既簡便又價廉,應給予重視。採暖技術也要加快改進,除推行分戶獨立供熱以外,地板控溫系統亦有其優勢,冬天可用來採暖,夏天也可用來降溫,而且能耗很低,值得推廣。
那麼,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低碳建築、生態住宅是否享受得起呢?
張元端告訴記者,目前住宅小區都很喜歡用生態、節能等理念。但實際上一些小區在提高住宅的隔熱保溫、節資、節能性能方面下的工夫很不夠。
在他看來,建設生態、節能住宅,並不意味着高技術、高成本,在目前的尚欠發達的經濟水平下,完全可以利用簡單、適用技術,通過各個專業的密切配合,實現生態、節能的要求。作爲大衆化、普及型的住宅,不宜提出“採用高科技”的要求。而是要求儘量提高科技含量,特別是包括太陽能利用在內的普及型、低成本、高效率的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實用技術和新科技成果的應用,倡導用“低投入、高產出”的方法來實現建築節能和居住環境改善的目標。
張元端認爲,引領低碳建築的科技,不一定要求是“高科技”。因爲它必須能被廣大消費者所掌握。“當然,我們也需要開發一些代表我國住宅科技水平的高新住宅科技,在條件許可的少數場合下予以應用。”
發展節能綠色建築要加快立法
慄德祥提出,低碳發展路徑大體有三個主要層面,除了低碳技術層面外,還有運行管理層面和低碳行爲層面。其中,在運行管理層面,要強調提高城市和建築的運行效率,全面提升城市建設質量。
張元端進一步提出,發展節能和綠色建築,要加快立法。他介紹說,從世界範圍看,綠色、生態建築觀念的確立,經歷了四個階段:節資節能階段、注重生態階段、環境量化階段以及法規強制階段。
就我國而言,近些年有關主管部門先後印發和頒佈了《綠色建築技術導則》、《綠色建築評價標準》、《全國綠色建築創新獎評審標準使用規則》和《全國綠色建築創新獎評審標準》等。
不過,張元端提醒說,發展節能和綠色建築不可能完全靠自發地開展,必須使之帶有法規的強制性。我國在這方面的立法工作還比較滯後。有關部門已頒發了一些建築節能管理的部門規章,但強制性還遠遠不夠。因此,必須由國家立法,由政府主導,以法制手段爲主,以行政手段爲輔,既要有強制性的法規政策,又要有具體的獎懲規定,加緊從環境量化階段向法規強制階段推進,使發展節能和綠色建築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 (據《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