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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權的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爲津東新(掛)2011-168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現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宗地位於河東區新開路西側,四至爲:東至新開路,南至城際鐵路控制線,西至城際鐵路控制線,北至久福園小區。該宗地地界範圍內有一處臨建,擬於2011年10月8日前拆除。
該出讓地塊範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通信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該宗地規劃用地性質爲居住用地、商業金融業用地,出讓土地面積37338.9平方米,地上可建建築面積不大於134400平方米,其中含居住建築面積67200平方米,商業金融業建築面積67200平方米(含商業建築面積16200平方米,寫字樓建築面積51000平方米,商業金融業中不得設置酒店型公寓);建築密度不大於30%,綠地率不小於35%。
其他要求:
1、容積率中規模應包括陽臺、閣樓及居住區配套設施建築面積;
2、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積所佔比重應大於居住總建築面積的70%。
該宗地土地用途爲城鎮住宅、商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爲城鎮住宅70年、商服40年。起始價爲73920萬元(不含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大配套費)。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和掛牌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該宗地不接受聯合競買,如有合作開發意向的,須在報名前成立新公司,並由新公司報名參加競買。
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爲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土地競買活動:
1、存在僞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爲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爲的;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閒置一年以上的;
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地在河東區的,應在競得土地後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地不在河東區的,應在競得土地後30日內,按照規定在河東區註冊全資公司,並由該公司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其他要求:
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26500萬元,競買保證金到賬期限爲2011年9月13日16:30,申請競買報名截止時間爲2011年9月13日17:30。
競買人應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競買須知》。
四、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爲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9月4日,自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4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購買掛牌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掛牌時間和地點
該宗地掛牌時間自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15日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爲100萬元或100萬元的整數倍。
七、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該宗地掛牌文件,以掛牌文件爲準。
九、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繫人:張先生
聯繫電話:(022)23195961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