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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周宇通訊員馮洪友)北京市2011年徵兵政策新聞發佈會昨天召開,據政策規定,今年9月份開學的本市戶籍大一新生,必須攜帶《北京市公民兵役證》前來報到,否則將不得辦理入學手續。
徵兵政策中規定,從今年開始,全市高校開始查驗《北京市公民兵役證》,無證學生將不得辦理入學手續,據介紹,不論參軍與否都需要有兵役證,需要到戶籍所在兵役機關辦理。
相關文件中規定,各高校查驗本市18至24歲適齡公民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證》,凡是沒有《北京市公民兵役證》的本市適齡公民,必須先到戶籍所在街道申請,然後到當地兵役機關辦理《北京市公民兵役證》後,方可辦理入學手續。
每年9月份,市教委和徵兵辦將對各高校查驗兵役證的情況進行檢查,並將向相關部門通報情況。
據瞭解,根據《北京市徵兵工作條例》,區、縣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對經過兵役登記的適齡公民,發放由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印製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證》,並負責《北京市公民兵役證》的管理、覈驗工作。本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在招錄國家公務員、辦理出境或者招生、招工時,應當查驗本市適齡公民的《北京市公民兵役證》。
此外,根據新的徵兵政策,北京每年將爲退役大學生士兵進入公務員序列、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非公經濟組織提供一定數量的崗位,以鼓勵更多的大學生走進軍營、獻身國防。
-熱點解析
退役大學生士兵可錄爲公務員
本報訊(記者周宇通訊員夏小強楊楓)昨天,本市發佈了今冬徵兵政策,較往年有重大調整。外地在京就讀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完成學業且被本市用人單位接收的,可辦理進京落戶手續。全市公務員崗位、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非公經濟組織每年都將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專項招聘京籍全日制高等院校退役大學生士兵。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處副處長丁自新介紹說,新的徵兵政策規定,北京市每年將拿出一定數量的公務員崗位,定向考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錄數量不低於當年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0%;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和非公經濟組織招聘時,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數量分別不低於當年符合條件士兵人數的15%、15%和10%。非京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完成學業且被本市用人單位接收的,可辦理進京落戶手續。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視爲工作經歷,並計算工齡,在團以下單位服役期視爲基層工作經歷。
此外,北京市新的徵兵政策還對退役士兵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做出明確規定,在經費保障、培訓時間、優惠政策等方面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力爭讓大多數退役士兵通過教育培訓取得相應學歷和職業資格,以提高他們的就業能力。
>>名詞解釋
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包括,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在校期間從本市入伍且退役後復學完成學業的2012年(含)以後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職或專科生);應屆畢業生從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以後退出現役一年內的退役士兵。
針對“不服管”
出臺處罰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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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周宇)昨天同時公佈了《北京市執行徵兵法規行政執法程序規定》,以後對逃避、拒服兵役的適齡青年行政處罰將有法可依。
市徵兵辦介紹,往年徵兵過程中,自我淘汰的現象逐年增加,兵役機關卻無辦法對其進行處罰。導致逃避、拒服兵役的適齡青年“不服管、不怕管”,有關部門“沒法管、沒人管”。此規定明確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徵兵辦爲本級徵兵執法的主體,依法對違法行爲實施行政處罰。徵兵辦對相關案件收集證據時,不得少於兩人。在徵兵辦作出較大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之前,當事人可要求聽證,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外,聽證會需公開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