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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沒出錢建老房
憑啥也分到還建房
弟弟爲還建房與兄反目十年
本報訊(記者胡義華實習生王超龔慧通訊員劉璐)哥哥沒出錢建老房子,卻因戶口在老房子上,也分到一套還建房。出資建設老房子的弟弟爲此和哥哥“冷戰”10年。
昨日,在漢陽區琴斷口街桃花島社區居委會羣幹調解下,哥哥付給弟弟5萬元建房款,雙方握手言和。
這兩兄弟張華、張林,原來是漢陽區晴川高公街居民。1972年,弟弟張林在一處地基上,花9124元,建了一棟房子。而哥哥張華,搬到其他地方居住,當時口頭表示放棄該房子所有權。但是,兩兄弟戶口仍在這棟新房子所在地上。
1998年,這棟房子拆遷。由於兄弟倆戶口在一起,兩人在漢陽桃花島社區各分到一套72平方米還建房。
等到2001年,張華爲自己還建房去辦產權證時,卻被告知需要老房子產權證。這下,張林不依了:“本來老房子就是我所建的,哥哥沒出一分錢,卻分到還建房。”他要求哥哥承擔一半老房子建設費用,否則不提供老房子產權證。
兩人爲此鬧起矛盾,並不再往來。上個月,桃花島社區調解員劉璐得知實情後,反覆上門勸說。
昨日,在社區羣幹見證下,兩兄弟終於達成和解協議,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