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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某企業於2011年3月17日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合同金額1000萬美元,收款日爲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8月18日之間。簽訂合同的當天美元結匯價格爲6.5627,企業擔心收款時,美元貶值造成收入縮水,因此在中行續做了美元遠期結匯業務,將該筆應收款美元結匯價格鎖定在6.5098元。
實際情況是,2011年8月18日的美元結匯價格爲6.3733元,企業通過遠期結匯業務規避了美元貶值的風險,相對於不採取任何保值措施,企業多得人民幣136.5萬元人民幣。
據瞭解,遠期結售匯業務,是指有實需背景的國內各類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三資企業以及金融機構與銀行簽訂遠期結售協議,約定未來結匯或售匯的外匯幣種、金額、期限及匯率,到期時按照協議訂明的幣種、金額、匯率辦理的結售匯業務。
“自匯改重啓以來,人民幣升值幅度已達5%。僅進入2011年以來,截止8月19日,人民幣升值逾3.4%。在人民幣升值預期非常強烈的市場背景下,爲客戶鎖定遠期結匯匯率,可以規避匯率波動風險。”中行臨沂分行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目前中行“遠期結售匯”業務可以交易的幣種有美元、港幣、歐元、日元、英鎊、瑞士法郎、澳元以及加拿大元八種貨幣。任何非法定節假日的日期都可以作爲到期日,此外,中國銀行還可以爲客戶提供一年以上的超遠期結售匯業務。
(專刊記者魏玉娜化強通訊員錢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