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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起,一張據稱是“電子眼抓拍的交通違章圖”在網上瘋傳。圖中,在四川綿陽的一段路面上,一男子“左手握着方向盤,讓汽車以時速92公里行駛,右手卻伸向旁邊一位女性的胸部”。網友從議論該男子的舉動,到“人肉”當事人的身份,繼而掀起隱私、道德的大討論。許多人質疑:公佈該照片是否侵犯公民隱私?
車主非長虹員工
摸胸:救心按摩?電子眼有多強大
@DQ左耳:當事車主叫鄧××,住四川綿陽市涪城區。據講,他是長虹集團某分公司經理,主要負責銷售;車上的女孩是綿陽一位在校大學生。
但昨天中午,長虹集團企劃部負責人在其官方認證微博中也稱:“經查實,長虹集團沒有名叫鄧××的員工,曾有一名字類似的員工,但已於2004年1月被長虹解除了勞動合同。”
摸胸:救心按摩?
昨天,曾有自稱當事車主的人發微博解釋:當天搭車女子突發心臟病,說心口痛,自己用手給她進行緊急按摩,以降低痛楚,並急速朝醫院開去,所以纔會超速。但網友紛紛質疑:女孩的心臟怎麼長在了右邊?發微博者是否確係當事人,也遭懷疑。
電子眼有多強大
@Lee肥魚兒:真系拍到第一排座位噶?我還以爲擋風玻璃會反光,拍不到人樣。@桂春春:中國特色的攝像頭,該有用的時候都壞了,這種場合就……@秋風涼:這個照片提示我們,一定要貼深顏色的膜。
調查:“車照門”是否侵犯隱私
監控怎能隨意公開,這是侵犯隱私8271人
76%
當事人有傷風化,這不算侵權652人
6%
違規開車在先,公開不算侵權1993人
18%
(新浪微博投票結果,截至昨晚9時)
警方:調查圖片來源
昨日17時,四川綿陽公安交警在官方微博上發佈聲明:公安機關將對此事件中的圖片來源及真實性進行調查,調查覈實後將對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並將調查結果第一時間公佈。同時,規範執法程序,確保公衆的個人信息不受侵害。
據報道,當地交警大隊有關負責人對電子眼抓拍照片被傳到網上很驚訝,他表示交警大隊只有內網才能獲取資料,即便是警方要提取違法的資料,也要通過上級部門審批。
A
“電子眼無處不在,明天可能是你”
評論人士曾穎在其新浪博客中直言:圍觀者的關注點,主要在“摸”上面。其次,此人是不是公務員?兩人是戀人還是婚外情?不少網友說到了廉恥,說到了交通安全,但唯一沒有說的,是公民的隱私。在這件事情中,最應說到及譴責的,不是被拍的主人公,而是無處不在的電子眼,對這些工具的管理如果稍有不慎,就會出現這樣一幅讓人難堪的場面。
近年來,無處不在的電子眼和監控設備已與我們的生活越來越近。這些眼睛,在盯住壞人壞事和違章行爲的同時,也盯住了我們所有人的隱私。這次“摸奶哥”事件,最應追問的是,圖片是怎麼流出來的?爲什麼會流出來?應由誰負責?如果漏洞不堵住,今天(被公開的)是綿陽“摸奶哥”,明天就可能是你。
老路胡說八道的地:我們已經暴露在各式各樣的監控設備下面了,如果操作這些的人不具基本操守,這將是公共安全界的一場災難!
B
路面=公共場合?
@魏禪思:路上是公共場所,並非私密場合。
@霧滿攔江:不可公開謂之“隱”,與公衆利益無涉謂之“私”。在自家的車庫裏搞“車震”是隱私,但行車時的危險舉動,對公衆構成威脅,絕不是隱私。
@龍丌:隱私的事是要在隱私的地方去做的,光天化日之下,你對別人不隱私,那就是敗壞風氣。
C
當事人是否無辜
@張洲演義:摸人家胸部,鐵定的吧?超速,鐵定的吧?不專心開車、一心二用危害路人安全,鐵定的吧?爲什麼你們拼命否定這些醜惡呢?
@菩提混混:很正常的事情,生活中經常看到的。
@馬志海:解釋個啥呀,越描越黃,承認“好色”會死啊?只要是兩情相悅……
D
起訴公開照片者?
@夢小平:錄像監控不算隱私,但公開照片應該算吧!違章就處罰,僅此而已,怎能如此公開照片?
@律師李亞洲:無論是公共場合還是私人場所,在公佈照片時應作技術處理,例如給當事人的面部打上馬賽克等,否則就侵犯隱私。
@wjznb:就這麼點事,超速了該罰就罰,人家在自己車裏想幹嘛幹嘛,自願就好!
@路胡說八道的地:在美國,若賊人偷你時受傷,他們可是敢去告你的,最終受害者賠償的也不在少數。希望“摸奶哥”告一告那些毫無職業操守的傢伙!
E
網民也侵犯隱私?
央視足球評論員賀煒:公民觸犯法律,應由法律制裁,而不是網民,羣體以所謂“正義”之名行打擊之實,似乎是那十年常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