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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記者昨日從區政府獲悉,濱海新區行政審批工作取得新突破。自9月1日起,濱海新區第一批向中心商務區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權限25項,向臨港經濟區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權限22項,大力促進功能區項目早審批、早建設、早投產,使行政審批服務更加便民高效,儘快培育一批新的經濟增長點。
據瞭解,按照“功能區管委會側重加強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審批服務職能”的具體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規定,新區本着權責一致、促進發展、便民高效的原則,根據中心商務區、臨港經濟區建設實際需要,在組織區政府各部門對區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礎上,經認真審覈論證,區政府決定,第一批向中心商務區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權限25項;向臨港經濟區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權限22項。第一批向功能區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權限包括企業投資項目覈准與備案、外商投資項目覈准、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固定資產投資合理用能審批、外商投資(含港澳臺僑)企業合同章程設立及終止審批等,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權限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下一步,區政府各部門將認真落實向中心商務區、臨港經濟區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權限工作,迅速對中心商務區、臨港經濟區部門審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做好銜接。中心商務區、臨港經濟區各管委會將積極做好“一站式”集中審批服務,在依法審批的同時,將審批結果報新區審批部門備案,通過創新審批方式,簡化審批手續,壓縮審批時間,確保審批質量,爲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記者郭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