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張蕾)因遭文章誤指是天上人間的陪侍小姐,女藝人戰一訴價值中國網一案近日由朝陽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爲,在本案中,價值中國網不應當對戰一承擔侵權責任,因此判決駁回了戰一的訴訟請求,訴訟費由戰一負擔。
自去年5月11日北京“天上人間”夜總會被警方查封后,很多“陪侍小姐”的照片和資料開始在網絡上流傳。其中一張照片上的女子被指是19歲的“陪侍小姐”“瑤瑤”。該女子就是戰一,其實是一名藝人。
2010年5月16日,戰一在上網時發現,價值中國網刊登了一篇題爲“揭祕北京天上人間真正陪侍小姐照片”的報道。點擊進入後,她發現,該報道的第一張照片居然是自己在某著名攝影師的攝影棚拍攝的照片,照片說明更將她稱爲“瑤瑤”。於是,戰一將網站所有者北京創融投資顧問公司告上法院。
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對此案做出判決。法院認定,涉案文章系價值中國網的一名會員從他處轉載併發布在價值中國網其個人博客中的,被告並非該文章的編輯者及發佈者。此外,被告在原告向其發出《律師函》之前,就因涉案文章與該網站經營主旨不符,而主動斷開了鏈接。
據此法院認爲,價值中國網並非侵害原告人格權益的直接侵權人,也不存在擴大損害後果的行爲和主觀過錯,法律亦未課以其對網絡用戶的行爲進行事先審查的法定義務,因此被告不應當對原告承擔侵權責任。 J009
案後釋判
“同案”爲啥
不同判?
記者瞭解到,由於有很多家網站登載了侵權文章,戰一還曾在海淀法院起訴了搜狐、貓撲、酷我三大網站。與朝陽法院的判決截然相反,海淀法院審理後認爲,這三家網站均已構成侵權,判決搜狐向戰一賠償1.1萬餘元,貓撲和酷我被判公開道歉並賠償2.8萬餘元。
戰一訴價值中國網宣判後,朝陽法院法官馮卉針對這份判決對記者做出瞭解讀。馮法官表示,此前她已研究過海淀法院的判決,之所以此案認定網站不構成侵權,主要是由於案件的具體情節不同。本案中,侵權文章已被確定不是由被告網站發佈的,而且被告早在戰一發出律師函前就已斷開了侵權文章的鏈接。
本報記者張蕾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