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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區積極探索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的物業管理糾紛調解新模式,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預防、化解物業管理糾紛中的作用,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河北區成立了由區委政法委牽頭,區房管局、區司法局、區法院、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組成的河北區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委員會。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組建街、居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物業管理糾紛的受理和調解,形成以基層爲主、調解爲主、職責明確的三級物業管理糾紛調解網絡。街道、居委會人民調解組織負責牽頭落實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對物業管理糾紛及時進行統計、排查,對本轄區物業管理糾紛開展預防和調解工作。區房管局、區司法局、區法院、區民政局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負責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工作。區房管局對於重大、疑難物業管理糾紛案件,設專人負責做好調解工作;區法院對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旁聽調解和業務研討;區司法局負責配合物業管理辦公室指導各街、居人民調解委員會做好物業管理糾紛的調解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物業管理糾紛存在的突出問題;區民政局負責調整充實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設置,形成居委會下屬的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小組、樓院門棟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物業調解組織體系,並對物業管理糾紛調解人員進行登記備案。
爲確保機制順暢運行,河北區建立聯動調解、信息通報等制度,加強對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促進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之間的協商與溝通,引導當事人遇到糾紛先行調解。對於轄區內有物業管理,但沒有建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特別是只建立前期物業的小區,及時與業主溝通情況,監督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及時瞭解各物業服務企業在本小區的工作情況,從日常服務上進行指導,進一步提高物業服務企業工作水平,切實維護業主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