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鏈接>
南岸法院民一庭庭長張翔表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妨礙民事訴訟採取的強制措施種類有以下五種:拘傳、訓誡、責令退出法庭、罰款、拘留。
對實施妨礙民事訴訟行爲情節比較嚴重的人,法院可採取責令其在規定的時間內,交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強制措施。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爲人民幣1000元以下。
法院還可採取將其留置在特定的場所,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拘留期限爲15日以下。
除上述強制措施外,民事訴訟法還規定,妨礙民事訴訟行爲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