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訊爲了生意能夠蒸蒸日上,高價請來風水大師看風水。後來,聽說風水大師是個騙子,餘下的服務費能否不再支付?
李先生今年60多歲,經商多年。一年前,他拿出多年的積蓄準備投資建廠。爲了保證生意興隆,特意高價請來一位風水大師來看風水。雙方簽訂一份合約,合約甲方爲李先生,乙方爲風水師。合約約定,風水師爲李先生提供辦公場所、生產車間佈局設計及環境風水調整,勘查廠地址“風水”,爲其擇吉日開工動土,用八卦爲其在海外生意預測,爲其辦公及住處進行“局部風水磁場調整”,酬費一共8萬元,先交定金3萬元,餘款等公司正常運轉後付清。
合約簽訂之後,李先生給付風水師定金3萬元。廠子依照風水師的建議建起來後,生意一直不好。後來,李先生聽朋友說這個風水師是個騙子,因爲騙錢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李先生決定不再支付餘下的5萬元錢。風水師找到李先生,要求他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餘款,否則就要起訴李先生。那麼,李先生是否應該支付餘下的款項呢?
漢沽城區法律服務所主任田浩亮認爲:本案中,表面上看是一起欠款糾紛,實質上卻是典型的迷信活動。合法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本案中雙方之間簽訂的合約內容有悖社會良好風尚,所謂的風水大師爲李先生提供風水勘查,陰陽八卦等服務等封建迷信活動,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其主張依法不予支持。爲提倡良好的社會風尚,遏制封建迷信活動,風水大師要求的服務費不受法律保護。李先生不用支付剩餘的5萬元。(記者劉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