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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晚報訊昨日,渝中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三兄妹爭奪房產使用權案。哥哥的律師拿着一份《聲明書》,說是弟弟自願放棄了使用權。而妹妹和弟弟則表示,《聲明書》有假———從上面的時間來看,當時弟弟還在服刑。
重慶晚報記者在法庭上了解到,陳家原來住在渝中區李子壩的一所老房子裏,這是他們的父親的拆遷安置房,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陳父對安置房只有租賃權。雖然陳父在1999年8月去世,但租賃權人一直沒變過,兄妹三人的戶口也一直上在這裏。
妹妹陳薇表示,父親曾表示要把房子轉讓給她,但她出嫁了,也有房子住,而哥哥和弟弟還需要房子。特別是弟弟陳偉還在監獄服刑,出獄後更需要住處。2009年,她發現以前的鄰居都住進了安置房,再一瞭解,才發現大哥陳剛在2009年10月份就取得了房權,並在11月份將房子轉賣。而這一切,自己毫不知情。
陳薇認爲,此房的承租人對房子具有永久使用權,所以這個安置房應該看作是一份財產。作爲父親的遺產,她和弟弟都有使用權,大哥的做法無疑是對他們合法權益的侵犯。
陳薇的說法遭到大哥委託的律師反駁。律師稱,陳薇出嫁,陳偉在監獄中,大哥取得租賃權是完全合法的。他拿出了一份弟弟陳偉向開發商出具的《聲明書》,上面稱自願放棄該房屋使用及購買等一切權利。
陳薇立即反駁,稱出具該《聲明書》時,弟弟還在監獄服刑,怎麼可能寫這樣的《聲明書》。她認爲大哥陳剛爲奪得房產不惜手段,甚至觸犯法規———通過調查取證,她發現陳剛僞造了弟弟的身份證和派出所公章,並找人冒充了弟弟,才使順利變更房屋使用權人的姓名。
庭審完後,弟弟陳偉來到了法庭。法官和陪審員紛紛勸解,但陳偉表示拒絕“自己的親哥哥都這樣,還有什麼好說的。”(當事人均爲化名)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羅彬實習生於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