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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震實習生王成龍)小胡近日反映,他7月初在武昌解放路一家“典當行”花1700元買了輛二手電動車。可是過了一個月車子就壞了,對方也不理,自己只得又花了1500元修車。
小胡說,該車原始發票顯示,車子只騎了半年,原價3300元,還以爲撿了個便宜。昨日,記者採訪發現,賣車的並非典當行,而是一調劑行(有商鋪的舊貨市場),女老闆說:“東西出了門就不負責,我們都這規矩。”
據業內人士介紹,典當行和調劑行都可以處理抵押物,但在典當行會有一套嚴格程序:首先,典當行收抵押物時要查看其票證是否齊全,抵押物到期未贖或未續當叫絕當物,典當行可對其處理,典當行要向買家說明該物真實情況,並說明是否履行售後義務。如果該物還在三包期內,買家還可找商家或廠家履行三包義務。
這位人士說,按規定,調劑行並不具備從事典當業務的資質。而街頭有些調劑行也掛着“當”字招牌,有意混淆二者界線。對此,他提醒淘抵押二手貨的市民,要先弄清抵押物發票、合格證等是否齊全,對方是否履行售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