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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思婭)昨天上午,社科出版社發行主管宋阿寧因擅自將價值860餘萬元的圖書以310餘萬元出售,並將售書款貪污,而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審。
昨天上午9點半,28歲的遼寧人宋阿寧被帶進法庭。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稱,宋阿寧於2007年7月至2010年8月,利用擔任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發行部發行主管的職務便利,製作部分虛假“已開單未回款統計表”,擅自將出版社價值860餘萬元的圖書,以明顯低於出版社規定的折扣價出售給張某、劉某等人,所獲贓款310餘萬元被宋阿寧據爲己有。
宋阿寧表示對指控沒有異議,並稱,他主要負責將圖書發行到銷售部門,他的職責範圍主要在北京、河北和天津地區。在北京與宋阿寧有業務往來的主要是新華書店和一些批發商,他將出版社的書以一定價格發行給書店,出版社給予他的權限是6.2折。
宋阿寧說,張某等人都是他的客戶,爲了賺取差價,他擅自調高折扣率,按照3折左右的價格出售。張某等人拿着單據去提書時,宋阿寧便跟庫房的人說,這些是新華書店的人。宋稱之所以借新華書店的名義,是因爲它是個大客戶,名氣大,不會被人查到,作案方便。張某等人在提完書後,將購書款打入宋阿寧的賬戶,隨後宋採取其他方式平賬。這些非法得來的購書款,都被宋阿寧用於個人消費。
宋阿寧說,雖然他的權限最低是6.2折,但實際上,他從沒給過新華書店等別的客戶這種優惠。張某等客戶是從網上自己找過來的,沒有通過別人介紹,且銷量特別大,想貪點便宜特別方便。
辯護人表示,案發後宋阿寧及其家人能夠積極變賣財產彌補損失,希望法庭可對他從輕處罰。
公訴人當庭建議法庭對宋阿寧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