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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網友爆料,滄州市鹽山縣設立了一個名爲“縣長特別獎”的獎項,並承諾爲獲獎單位的相關負責人或者獲獎個人的子女在事業單位安排工作。事件引發了網友的普遍關注。
衆所周知,事業單位錄用工作人員須公開招聘,未經公開考試直接安排人員應屬違規操作,鹽山縣的做法顯然違反了相關規定。要說這種做法對各行各業一視同仁倒還顯得有一點局部“公平”。但問題是已獲得“縣長特別獎”的人都是某局長、某主任、某書記,似乎是爲某些特定羣體“量身定做”,這就不僅是一個違規問題了。
首先,這樣的“縣長特別獎”,很難說不是假“縣長特別獎”之名,變相爲“官二代”和官員親屬擠進事業單位開闢“名正言順”的出口。如此這般,對那些無錢、無權的平民百姓來說是何等的不公!
其二,背後不能說沒有腐敗的影子。試想,如果一個官員子女想進某事業單位,自然就會盯上“縣長特別獎”,就會千方百計地“運作”一個“縣長特別獎”出來。
“蘿蔔招聘”早已被公衆所詬病,鹽山縣“縣長特別獎”雖然名義上有別於“蘿蔔招聘”,卻比“蘿蔔招聘”更令人不齒。“蘿蔔招聘”尚且見不得陽光,只能暗箱操作,風險性極大。而“縣長特別獎”不僅讓“拼爹”遊戲“合法”化,還讓“一人得道,親戚沾光”走向了“合理”。
摘編自《廣州日報》8月27日文/張冰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