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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秋實)結婚剛一年,妻子戰女士就因爲與丈夫吵架賭氣離家出走,這一走就是12年,而丈夫也沒有尋找。昨天記者獲悉,戰女士回家後起訴丈夫要求離婚,經密雲法院調解雙方和平分手。
上世紀90年代,戰女士與吳先生經人介紹相識,雙方都有過失敗的婚姻經歷。經過兩三年的相互瞭解,雙方於1999年4月登記結婚。但是婚後一年,雙方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妻子戰女士賭氣之下離家出走,這一走就是12年。而丈夫吳先生在12年中也未尋找過妻子。
12年後,回到家的戰女士認爲與吳先生夫妻感情破裂,起訴要求與其離婚。
法院經審理認爲,婚姻的存續與解除,應以雙方的感情是否破裂爲依據。戰女士與吳先生因感情不和分居12年,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實已破裂。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自願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