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童曙泉)2011年度北京市萬名“孝星”和千家爲老服務先進單位評選活動,目前已進入市級評選和表彰獎勵階段。記者昨天從市民政局和老齡辦獲悉,評選活動的官方網站已經向社會開放,市民可在網站上瀏覽“孝星”的感人事蹟。
爲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助老、孝老的傳統美德,倡導並鼓勵子女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與義務,促進“和諧家庭”、“和諧社會”建設,本市從2010年開始在全市開展萬名“孝星”和千家爲老服務先進單位評選活動。今年的評選工作由市老齡辦、市委宣傳部、首都文明辦共同組織開展。
自今年3月2日啓動以來,活動已先後完成城鄉社區(村)推薦、街道(鄉鎮、地區辦事處)初選以及區縣評選上報。目前已進入市級表彰獎勵階段。
市老齡辦與央視網喜樂樂頻道共建的評選活動官方網站(http://xilele.cctv.com/xiaoxing/),已正式向社會開放,內容爲萬名“孝星”和千家爲老服務先進單位的事蹟簡介。同時,廣大羣衆可依據評選條件進行社會監督。
據介紹,今年的評選更注重評選出孝敬父母長輩的家庭“孝星”,倡導“人人爭當孝子、家家孝敬老人”,推動社會敬老、行業助老廣泛深入開展。活動嚴格控制機關幹部、2010年度已當選的單位和個人所佔比例。
主辦方表示,希望通過“孝星”和爲老服務先進單位評選命名活動,進一步在全市營造關愛老人、孝行當下、共建和諧的良好風尚,彰顯社會主義價值觀,增進家庭和睦、代際和諧,推動和諧社會建設。
鏈接
萬名“孝星”和千家爲老服務先進單位的評選條件
(一)萬名“孝星”的評選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遵紀守法,品德高尚,並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長輩,對老人精心照顧,教育子女尊老敬老,自覺履行家庭贍養義務,事蹟特別突出的;
2.義務贍養社會老人,事蹟感人至深的;
3.注重老年人心理健康,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協助老年人蔘加力所能及和有意義的活動,爲和諧社會建設做出積極貢獻的;
4.在爲老服務崗位上勤勤懇懇,熱情周到,無私奉獻,受到服務對象、單位和公衆一致好評的;
5.積極參加社會敬老、養老、助老公益活動,熱心捐助、支持老年公益事業或投資老年福利事業,具有廣泛社會影響的;
6.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方面表現突出的。
(二)千家爲老服務先進單位的評選條件
申報單位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認真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時研究解決老齡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爲推動本市老齡事業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2.積極開展老年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表現突出;
3.重視老齡工作,積極完成老齡各項任務,措施有力,成效顯著;
4.積極爲老年人辦實事、辦好事,幫助老年人解決生活中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得到老年人廣泛歡迎和好評;
5.熱心老齡事業,長期堅持開展爲老年人服務,形成品牌與特色;
6.積極組織爲老服務,根據老年人需求積極開展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切實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
監督電話:96156(北京市社區服務熱線)
65395449(北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65395497(北京市維護老年人權益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