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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特約評論員張海英
8月28日,兩條新聞與樓市有關,一條是浙江台州市出臺了首個二三線城市限購令,表明樓市正式進入新一輪限購;另一條是40餘城市個人購房數將聯網,目的是讓限購政策全國“連通”以遏制異地炒房。
據報道,40餘個城市聯網完成後,同一權屬擁有人名下在40餘個不同城市的房產將得以“一併查詢”,異地購房的資金流向、程度、走勢將可以得到“統一監控”。從報道來看,房屋權屬聯網希望通過嚴格控制異地購房行爲,並儘可能在二三線城市的住宅房產市場中,實現“去投資化”目標,避免樓市調控再現“按下葫蘆浮起瓢”。
儘管限購政策目前取得了一定效果,主要城市房價開始鬆動,但要看到,對於異地炒房約束力還不夠,原因就在於房屋權屬系統沒有全面聯網。一方面是各地住建部門之間信息系統沒有完全聯網,另一方面,是地方與國家住建部沒有聯網,讓限購政策出現漏洞,影響到宏觀調控效果。
事實上,房屋權屬異地聯網,不僅有利於限購政策落實,還能提高民衆涉房手續辦理便捷度。另外,還爲下一步房產稅開徵做了鋪墊,可以掌握居民家庭房產狀況爲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可以說,一舉數得。尤其是,全國聯網之後公務人員家庭有幾套房,網上一查便知,爲反腐敗提供了方便。
根據現有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相關規定,官員的住房、投資等事項要向上申報,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但一些官員並沒有如實報告,再加上官員財產只申報不公示,就出現了不少“炒房官員”。譬如,不少腐敗落馬官員,均在各地擁有數十套房產。
在我看來,儘管房屋權屬異地聯網主要是爲了配合宏觀調控,其反腐作用卻也不能忽視。因爲在房產火爆的這些年,房產已經成爲某些腐敗官員的主要受賄物品,或者說,房產已成爲一些官員腐敗後的主要投資品。如果從房產角度來反腐敗,不僅能發現一批潛伏的腐敗分子,或還能讓房價去掉腐敗成本回歸理性。
也就是說,利用房屋權屬異地聯網多做“文章”,進行最大化利用,實現一網多用——不僅銀行、稅務、住建等部門可以利用異地聯網完善監管,紀檢、司法等部門還能利用異地聯網反腐、辦案;不但能讓炒房者有所顧慮,更能讓腐敗分子有所畏懼。
顯然,房屋權屬異地聯網只是技術問題,有關方面是否利用這一信息系統來反腐,應該是個決心問題。這些年,反腐的決心不可謂不大,反腐的手段不可謂不多,但腐敗官員還是接連出現,且涉案金額越來越大,反腐效果與公衆的期待還有一定距離。這說明反腐決心還有必要進一步增強。
比如說,官員財產向上申報後,有些地方部門審查不太嚴,或者說只有申報不見審查;比如,由於官員財產只申報不公示,公衆想發揮監督作用卻使不上勁。特別是,房產行業的反腐力度似乎還不夠。而房屋權屬異地聯網或許爲我們提供了一次不錯的反腐機會。
據悉,目前已經登上住建部議事日程的聯網候選城市有40個。筆者以爲,這還遠遠不夠。還應儘快實現縱向和橫向聯網,擴大這一網絡覆蓋面。因此,相關部門理應拿出一個時間表,促進各地儘快聯網。同時,各地紀檢、司法部門不妨也儘快與住建信息系統互聯互通,以預防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