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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俊浩:還沒結婚就準備好離婚後如何瓜分家產,這跟人還沒死就打好棺材等死有什麼區別?既然都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哪裏還有你的啊我的啊這一說呢?真是豈有此理。
@呂允山:女孩沒有房子不嫁,房產證上不寫上我的名字不嫁,甭等到兩人分手了,還沒結婚呢就給男孩一大堆的麻煩,到時候男孩答應寫上女孩的名字,家長就是不同意,父子反目,和諧被破壞,又有好戲看了。
@劉喜林:乾脆把每件東西都貼上標籤———你的,我的,孩子身上,貼兩個。
@鄭學兵:此政策的出臺徹底斷送了大部分傍款族的非分之想。
@曲徵:這種“誰投資,誰受益”的最新解釋也衝擊了婚姻倫理道德,雙方時刻爲婚變做準備,各懷鬼胎地過日子,這日子還過得下去嗎?
@孫葆元:婚前確定房產歸屬是法制完備並推進社會進步的必要措施,跟婚前婚後夫妻感情無關。
@鄭三運:說來說去,都是房子太貴惹的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