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京等多地日前徵收婚前房產“加名稅”引發廣泛關注。記者從武漢市房產交易中心瞭解到,目前武漢對婚前房產證加名按“贈與行爲”對待,按加名方取得房產份額徵收4%契稅。
徵收4%契稅合乎規定
據武漢市房產交易中心介紹,該市對房產證加名的徵稅方式和辦理手續是按“贈與行爲”對待。夫妻雙方約定各自持有該套房產的份額後,首先需要先辦理公證手續,再請專業評估公司對需要加名房產的市值進行評估,照贈與房產的手續辦理。此過程中,需要繳納契稅,具體計稅方式爲“加名方持有房產的份額×加名房產評估出來的市值×婚前房產契稅稅率4%”。
對於“加名稅”問題,武漢市地稅局不願接受採訪,含糊地表示,對婚前房屋加名徵收契稅並非纔開始,一直以來都在這麼做。高於一些地方的徵收標準,是因爲各地實際情況不同,武漢市的做法合乎國家相關規定和法律條文,暫時還未接到其他通知。
短期內不會全國推行
近日,南京率先出臺新政策“房產證加名徵稅”。有媒體說,國稅總局正在着手研究具體意見。但國稅總局方面日前回應說,暫時未聽聞總局內部在研究實施意見。國稅總局方面還稱,“南京房產證加名徵契稅,屬於地方政府稅收行爲,短期來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類似政策。”重慶晨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