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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檢產業鏈的出現源於乙肝歧視。徹底剪除代檢產業鏈,當然要治源頭,嚴懲那些在入學入職中搞乙肝歧視的行爲,否則就會剪不斷、理還亂。
代人體檢竟然也能成爲產業鏈,明目張膽地欺騙,“生意興隆”的產業,在光天化日之下卻運行良好,豈不怪哉?如此怪現狀,又豈是正常社會所該發生的?
細究之下,卻發現代檢產業鏈的始端——衆多的代檢需求者,走此下策亦屬無奈。95%的代檢客戶是乙肝攜帶者,儘管國家明令禁止入學入職不得搞乙肝歧視,但一些學校和單位一旦知其攜帶乙肝病毒,就會以各種理由拒絕。
代檢產業鏈的出現源於乙肝歧視。徹底剪除代檢產業鏈,當然要治源頭,嚴懲那些在入學入職中搞乙肝歧視的行爲,否則就會剪不斷、理還亂。我們對衆多的代檢需求者也給予深切理解,理解他們爲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而迫不得已。同時,我們也反對那種不治乙肝歧視、只治代檢產業鏈的行爲,因爲這隻會讓代檢需求者的正當權益繼續受到侵害。
對代檢需求者的這種價值選擇,我們並不贊同。有乙肝歧視,就找人代檢,這不是文明理性的社會應有的策略,雖然有其現實存在的強大合理性,但終究形不成正確的價值導向,實現不了社會的善治。從社會進步的角度看,這種取向和方法更多的只會是一種原地踏步。
在國外法律界有“毒樹之果”之說,認爲毒樹結的果也是有毒而不能食用,因而對通過違法手段得到的證據不予採用。這種理念有利於消解刑訊逼供的思想土壤。然而,在社會領域,這種爲達正確目的而選擇錯誤手段的價值取向和行爲方式還較爲普遍地存在着,在一定意義上成爲一些社會矛盾問題糾結纏繞不清的觀念根源。
從理念和實踐層面看,用正當的手段去幹正確的事情,都是一種建設性的價值取向,有利於推動社會進步。如果每個人都立足於用正當的、合理的、合法的方式,去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最終就會形成一種建設性的力量,促使那些侵犯權益的事情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來。社會往往就是在這樣減少內耗、形成正向的合力中不斷前進的。
當然,公權力也必須爲這種正當手段的行使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很多時候,一些以暴易暴手段的發生,往往是與這種制度保障缺失高度相關的。如果乙肝歧視行爲受到懲處,如果個體遭遇乙肝歧視時的維權訴求都能得到受理和妥善解決,且維權成本低廉、低於找人代檢的代價,人們就不再會去選擇找人代檢等不當手段。在其他諸多社會問題上,又何嘗不如是?
本報特約評論員吳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