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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長江日報》報道湖北高校貸款總額已達133億元,政府不會全買單,將主要由高校負責償還。近日,湖北省出臺《關於減輕我省地方高校債務負擔化解高校債務風險的意見》,28日,記者在湖北省政府官網看到了這份名爲“鄂政辦發〔2011〕79號”的文件。
據統計,截至2009年8月底經審計認定的湖北全省地方高校貸款餘額133億元(其中市州所屬高校20億元)。高校負債發展,被認爲是高校擴招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但近年隨着還貸高峯到來,部分高校還本付息壓力不斷增大,債務風險日漸顯現。
湖北地方高校指省教育廳、省直部門及市、州政府所屬的公辦普通本專科高校,不包括教育部和其他部委設置在湖北的高校。業內人士稱,如果加上部委所屬高校及民辦高校,湖北地區高校負債額遠高於133億元。
武漢工程大學高教專家分析,擴招是高校負債直接誘因。另外,“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的控制,爲地方高校負債問題埋下了伏筆”;政府投入不足、校園建設上不切實際地貪大求全等,也是負債的重要原因。
針對債務,湖北省提出凡建有新校區且佔地面積達到覈定規模的高校,其閒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須在2012年底以前通過“招、拍、掛”或者政府收購儲備等方式進行處置,所得資金原則上用於償還債務。對貸款餘額不減反增的高校,將調減該校招生計劃,暫停該校碩士、博士點審覈,暫停學校升格、更名審覈。今後,未經批准擅自新建項目而舉債的高校,除終止其財政撥款外,還將依規依紀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