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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消費者趙女士近日因團購攝影時發生底片丟失與商家產生了糾紛,最終經工商東麗分局12315指揮服務中心調解,消費者獲得了雙倍賠償。
據消費者趙女士介紹,前段時間她在瀏覽網頁時,被一款標價55元的兒童寫真團購活動吸引,而且宣傳照片製作精良、富有藝術氣息,便動心爲孩子團購了一份。團購後,趙女士如約帶着孩子來到該攝影部拍照。拍攝結束後,攝影師通知她20天后可以取相冊。到了第8天,趙女士突然接到攝影師電話,說孩子照片因電腦故障底片全部丟失,並提出兩個解決方案:一是讓趙女士重新預約時間再拍;二是退回拍攝費用55元。對於兩種解決方案趙女士均表示不能接受,認爲在整個過程中自己有種被愚弄的感覺,因此向攝影部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雙方在賠償問題上發生爭議。工商部門受理投訴後積極覈實情況。經查,趙女士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調解人員依據《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提供的服務具有必須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攝影部提供的照相服務存在嚴重瑕疵,給趙女士母子造成很大的遺憾。申訴雙方在中心調解下達成協議:攝影部向趙女士賠禮道歉,退回攝影費55元,並補償精神損失費100元。(記者王紹芳通訊員尹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