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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實習生張彤星)昨日,陽光產險推出了國內首個車險“閃賠”服務標準,除了承諾5000元以下非人傷類案件,免單證、報案24小時賠付外,又新提出如有延時,將執行實際賠付金額100倍罰息的政策。據悉,這是行業內首次出現“超時罰息”的提法。
“超時罰息”指的是,從報案到銀行劃款時間(核賠結案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如超時,保險公司將按銀行活期利息的百倍罰賠。
除了“超時罰息”之外,在案件類型上,陽光產險將賠付範圍擴大至“非人傷案件”,即包含車損、物損、三者損失的無人員傷亡的案件,不再只限於車損案件。此外,爲保障“閃賠”服務標準能夠兌現,還邀請中國消費者協會作爲外部監督單位。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羅海平表示,5000元的“閃賠”服務標準看似不是很高,其實惠及的範圍並不小,據內部統計,超過86%的客戶出險金額在5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