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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許前程)市民張女士想把一枚鑽戒寄給海南的朋友,她也不知聽誰說快遞人員有可能調包,就故意沒告訴快遞員快遞的具體物品內容。沒想到鑽戒寄出去後,不僅朋友沒收到,連快遞件都已“消失”一個月了。
張女士說,7月份,海南的朋友杜女士在鑽石小鳥網站上選了一個戒託和一個0.59克拉的鑽石。購物發票顯示兩樣物品價值14620元。張女士在北京的實體店幫朋友取回了這枚鑽戒。
張女士原本打算回海南老家時,幫朋友帶回去的,但由於工作實在太忙,她決定將鑽戒快遞過去。“之前我也聽說快遞貴重物品時,容易被快遞公司內部人調包,這一次我想悄悄把東西寄過去。”張女士說,7月26日,她叫來港中能達物流公司的快遞員,當時故意沒告訴對方是快遞鑽戒,快遞員也沒問。記者也看到,張女士的快遞單上物品名稱一欄是空的。
原本兩三天就能送到的貨物,張女士的朋友遲遲沒有收到。張女士不禁着急起來,她上網查詢寄送單,看到這個快件7月26日離開北京,已發往海口,之後就沒了下文。
張女士心裏異常着急,但剛開始向港中能達公司投訴時,還沒敢跟對方說是鑽戒丟了,只說“快幫我查查這個快遞件怎麼沒了,裏面的物品對收件人來說特別重要。”港中能達公司換了五六個人幫張女士查詢快件信息,但一直沒有最終結果。張女士的朋友情急之下,也給港中能達打電話,並說出了快遞的是鑽戒這個事實。
今天上午,張女士寄的鑽戒仍無蹤影。港中能達負責受理投訴的工作人員說:“我們承認這個快遞件還沒有找到。”但工作人員也表示,張女士投遞物品時,未說明裏面有貴重物品,也未保價,剛開始投訴時說“快遞的是合同”。現在按公司規定,最高只能賠償800元,但考慮到張女士的特殊情況,公司同意賠償1600元。目前雙方仍未達成一致。
北京匯源律師事務所魏曉東律師說,張女士要想維權很困難,因爲證據太少。走法律程序也只能討回郵費和很少的補償費。另外記者從順豐速運、EMS等單位瞭解到,爲了防止運送違禁物品,所有的快遞物件都需要安檢。經過X光機時,鑽石因爲材質和一般物品不一樣,很可能會被查出來。張女士這樣想悄悄寄貴重物品的做法並不現實,容易吃“啞巴虧”。J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