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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喻曉敏)程先生和妻子到法院打離婚,因對妻子不滿,程先生父子在法院門口毆打親家翁致輕傷。記者昨日獲悉,西城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父子倆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去年11月12日,程先生和妻子嶽女士在各自父親的陪同下到西城法院打離婚官司。在庭審時,雙方因家庭財產問題出現糾紛。程先生父子認爲對方不說實話,隱匿了許多財產,非常氣憤。
開完庭後,程先生父子在法院門口等着嶽女士一方。嶽女士和父親剛到停車處,程先生的父親衝過來抓住親家的脖領子,和兒子一起對親家動手,造成嶽女士的父親外傷性鼓膜穿孔,經法醫鑑定爲輕傷。
法院的法警上前制止,程先生父子還不解氣,又上去踢嶽女士開的車,用磚頭砸車玻璃。
今年1月19日,經民警電話傳喚,程先生父子到案。
西城法院認爲,程先生及其父親不能正確處理與他人之間發生的糾紛,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致人輕傷的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鑑於二人有自首情節,積極預交賠償款,法院依法從輕判處程先生父子倆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