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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蘇曉明)昨天,家住豐臺東高地的徐先生向本報反映,幾天前他的電動三輪被人抄走了,卻給了他一張沒有公章的告知單,當他拿此單據到豐臺治理黑車領導小組處理此事時,卻被告知此沒有公章的告知單無效。
徐先生介紹,8月22日晚上,他的妻子開着三輪車在東營房公交站等活時,數十名執法人員趕到將其三輪車抄走,隨後給了他妻子一張告知單,並登記了相關信息後離開。
昨天,記者看到告知單,落款爲“豐臺區治理黑車領導小組辦公室”,沒有公章,落款日期也被塗改。告知單上寫着“現將您的車輛依法予以扣留,如有異議,請向豐臺區治理黑車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下面印着兩個聯繫電話。
徐先生撥通了告知單上的電話,卻均爲錯誤號碼。徐先生來到豐臺治理黑車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告知單,卻被告知此告知單沒有公章,無效不予處理。
昨天,東高地街道辦相關負責人稱,開具的無公章告知單是豐臺區治理黑車領導小組統一發放的,因爲是5月份發的,所以把日期進行了塗改,而他們一直在使用這種告知單。
昨天下午,豐臺區治理黑車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表示,此告知單以前確實使用過,但爲了規範執法,現在抄車的告知單上有公章、查抄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此告知單已過期,告知單上的電話是他們以前的電話。
東高地街道辦表示,他們將停止使用此告知單,並與區治理黑車領導小組聯繫,領取正規的告知單。昨天,街道辦給徐先生開了扣車證明,並蓋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