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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他叫邢健,現任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檢察員,主訴檢察官。1995年大學畢業後,他進入塘沽人民檢察院工作。從一名普通的檢察幹警,成長爲檢察官、主訴檢察官。他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憑藉着紮實的理論功底,嚴謹的工作作風,時刻捍衛着法律的尊嚴。
巧審海上“碰瓷”案 嫌疑人被判搶劫罪
塘沽地處濱海新區的中心地帶,是天津港的所在地,地理位置決定了塘沽檢察院的公訴人除了辦理普通刑事案件,還要辦理大量的海上犯罪案件。由於海上環境的特殊性,故與陸地上發生刑事案件有較大差異。
2010年邢健受理了一起發生在渤海灣海域的搶劫案件。對於該案,被告人辯解是以碰船方式獲取財物,其行爲方式類似於陸地上的“碰瓷”行爲,帶有敲詐勒索的性質。邢健通過對案件證據材料進行全面的分析,查明被告人曾提出弄點錢的預謀,併爲此準備了棍棒等工具,而且選擇了非法運沙船作爲作案目標。在實際索要錢財的過程中,被告人存在暴力行爲,先是故意碰撞對方船舶,而後兩條漁船採取追擊堵截、投擲玻璃瓶等手段迫使對方停船。登上對方船舶後,在索要錢財的過程中採取毆打、威脅等手段,當場拿走兩萬餘元。
另外本案的特點就是案發的環境特殊。對於在陸地上利用車輛碰撞索要財物的案件一般可能會按敲詐勒索處理,但是本案是發生在海上,被告人一方與被害人一方的人數和力量對比又比較懸殊,即使被告人未使用明顯的暴力和威脅手段,被害人一方也明顯處於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境地。因此,邢健認爲,由於本案特殊的環境以及被告人採取暴力取得財物的手段,本案應屬採取暴力和脅迫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的行爲,其行爲符合我國刑法的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搶劫罪的構成要件,應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在庭審過程中,邢健利用充分的證據,詳細論述了本案的特點、證據鎖鏈的完整性以及認定被告人的行爲構成搶劫罪的事實和理論依據,對被告人的無罪辯解進行了批駁。最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本案頭號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該案是塘沽檢察院辦理的第一起在海上利用船舶碰撞手段侵財的刑事案件,本案的定性對以後辦理類似案件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審案700餘件獲評優秀衛士
1995年,邢健從天津師範大學法學專業畢業時,是塘沽檢察院裏僅有的幾名法學專業科班出身的大學生。自到公訴戰線的那一天起,始終樂於本職工作,恪盡職守,尤其是擔任主訴檢察官以來,不怕疑難,勇挑重擔,在辦案數量保持前列的情況下,樂於辦理各類疑難複雜案件。平日裏總能見他坐在電腦桌旁審查案卷或是研讀法學專著,踏踏實實,勤勤懇懇,無怨無悔地爲檢察事業默默奉獻着青春。從走出大學校園到年近不惑,這是一個人生命中最絢麗的時光,他全部奉獻給了檢察事業,多年來,邢健始終堅持認爲,辦案工作的好壞並不是成天掛在嘴上,而是要貫徹在行動上,深入到思想中,以人民是否滿意爲工作出發點和最終目標。從事公訴工作十幾年來,他共審理刑事案件700餘件。2009年以來,他和助手共審理案件300餘件400人,提訊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500餘人次,出庭近200次。邢健審理的案件大部分爲疑難複雜案件和在本地區有影響的案件,這些案件大都證據量大,提訊、取證的工作繁重。但是他認真審查案卷,多方覈實證據,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定性關,使得他經手的每一個案件都辦得乾淨、辦得漂亮,辦成了錚錚鐵案。
邢健還非常樂意當年輕人的引路人。從審查起訴卷宗到提審、開庭,邢健對徒弟們體現了無微不至的關懷。哪怕是來檢察機關實習的大學生,邢健也總是耐心細緻的講授業務知識。從看守所到法院審判庭,人們總會看到邢健帶領徒弟奔波的身影。他帶過的徒弟,都成了業務骨幹。
近年來,邢健榮獲了天津市檢察機關人民滿意的警察幹警、優秀青年衛士等榮譽稱號。在建黨九十週年之際被評選爲天津市政法系統優秀共產黨員。記者張家民通訊員王延增